2018广宁县委组织部选调部机关公务员和属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1-26 14:48 肇庆人事考试网 来源:肇庆市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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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1.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机关公务员3名;
2.属下事业单位广宁县党建研究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条件
1.参加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机关公务员选调的,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
2.参加广宁县党建研究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的,须具有干部身份,已办理聘用手续且在编在岗;
3.政治立场坚定,大局观念、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组织工作;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
4.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38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2016年新录用的除外);
7.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6.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7年1月16日至3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县外单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审核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地址:广宁县南街镇中华东路18号A幢302室,联系人:张银培;联系电话:0758-8632623。
(二)资格审核
笔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报考者可于2018年1月31日登录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划定。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如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履行组织工作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选调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对象,并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其他
(一)选调对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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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肇庆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