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每日新闻资讯:明确地下空间地价,以优惠条件鼓励开发利用
2019-08-27 17:46 肇庆人事考试网 来源:肇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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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用地规模和空间容量需求不断扩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成为日益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为此,我市今年制定《肇庆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定价、产权登记等问题,目前已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采取土地分层供应方式进行供地,依法建设的净高度大于或等于2.2米的地下建(构)筑物所占封闭空间及其外围水平投影占地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商务金融(办公)、娱乐等商服用途的,负一层按其地表土地基准地价(区片价)商服用途楼面地价的20%计算,负二层按其土地基准地价(区片价)商服用途楼面地价的10%计算,负三层及以下的不收取土地出让金。
值得注意的是,对已建成的工业、仓储用地,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加建扩建,且地下空间用途与地表用途一致的,不收取土地出让金。
为了鼓励开发地下空间,据《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单建地下空间用于经营性地下停车场的,负一层按其地表土地基准地价(区片价)商服用途楼面地价的5%计算,负二层及以下的不收取土地出让金。若结建地下空间用于建设地下停车场的,则暂免收取土地出让金。
其中,在《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结建地下空间,视为已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但《办法》实施后经批准同意进行扩建、加建、改建或改变使用性质的除外。
《办法》(征求意见稿)特别明确,地下空间工程设计应满足地下空间对人民防空、环境保护、防水排涝、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和出入口设计应与地表建设相协调。同时,地下空间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包含地表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古树古木、公共绿地的保护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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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肇庆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