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2019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1-03 08:53 肇庆人事考试网 来源:肇庆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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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规〔2019〕3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肇庆市食品检验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分别是:
(一)肇庆市食品检验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受政府部门委托提供科研、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等技术服务,承担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二)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上级和市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规划、建设任务;承担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应用,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数据安全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网络经营行为监管和市场监管业务档案管理的技术支持、政务内外网网站建设、市场监管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硬件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须提供的相应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0年1月14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1月17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3.报名材料: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表,可网上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堂,联系人:陈 凯,联系电话:0758-2738525。
5. 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7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原件1份,到报名地点申请加分,逾期不受理申请。